出租汽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9
一、将规章名称修改为“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”。
二、将第三条修改为:“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,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,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,适度发展出租汽车。
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,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。”
三、将第六条修改为:“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。
出租车行业规范有哪些
后备厢: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厢的2/3。
的哥要求:需佩戴服务标志,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,不在车内吸烟,不向车外抛物、吐痰,提倡说普通话,使用规范服务用语。
服务用语:的哥应使用包括“很高兴为您服务”、“请系好安全带”、“请记住我的车牌号”、“您需要打开空调吗”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。
载客要求:乘客上车前,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。 除包车服务外,要使用计价器,不得议价,不得绕路。
出租车服务站:在交通集散地、公共场所服务地设置,在商业、医院、活动中心、密集居民社区内宜设直列式或港湾式、岛式的乘客候车站台,不得擅自关闭服务站点或改变用途。
电话约车:出租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电召预约服务。 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,应及时调派驾驶员,无法满足乘客需求的,应告知。
出租车服务不规范扣几分
⑴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,扣20分 ① 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,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。 ② 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,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。 ③ 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。 ④ 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,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。 ⑤ 私自改装、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。 ⑥ 拒绝接受依法检查的。 ⑦ 违反法律法规,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、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。 ⑧ 本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考核等级签注后,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诚信考核相关情况,且情节严重的。
⑵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,扣10分 ① 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,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。 ② 擅自涂改、伪造、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。 ③ 无正当理由拒载的。 ④ 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。 ⑤ 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者纠纷的。
⑶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,扣5分 ① 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。 ② 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的。 ③ 计价器、待租标志灯、卫星定位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继续运营的。 ④ 在公示的营业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、候客、揽客的。 ⑤ 不给付乘客专用发票的。
⑷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,扣3分 ① 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、设置、喷涂、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识(标志灯、企业标识、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)的车辆,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。 ② 车容车貌不整洁的。 ③ 不按规定着装,仪容仪表不整的。 ④ 向车外抛物、吐痰或在车内抽烟的。 ⑤ 使用服务忌语的。 ⑸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,扣1分 ① 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,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。 ② 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,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。 ③ 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备设施的。
相关问答
1. 问:2019年出台的《出租汽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主要针对哪些方面进行了规范?
答:2019年出台的《出租汽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主要针对出租车的经营许可、服务标准、安全运营、驾驶员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,旨在提高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乘客的出行体验。
2. 问:根据《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》,出租车司机在运营过程中有哪些服务要求?
答:根据《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》,出租车司机在运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服务要求包括:文明驾驶、礼貌待客、保持车辆整洁、准确计价、遵守交通规则等,司机还需提供发票、协助乘客装卸行李等服务。
3. 问:出租车司机违反《出租汽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会受到什么处罚?
答:出租车司机如果违反了《出租汽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,可能会面临警告、罚款、暂扣或吊销从业资格证等处罚,具体处罚措施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来决定。
4. 问:乘客如何投诉出租车司机的违规行为?
答:乘客如果遇到出租车司机的违规行为,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:拨打当地交通部门或出租车公司的投诉电话,或者通过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交投诉,相关部门会在收到投诉后进行调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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